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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西安电动车规定,出行更安心!

在西安,电动车已成为众多市民日常出行的得力助手。但为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减少交通事故与火灾隐患,西安出台了一系列电动车相关规定。接下来,就为大家详细梳理这些规定,助您在骑行路上畅通无忧。

一、电动车分类与界定

(一)电动自行车

依据《西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电动自行车需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属于两轮自行车范畴。当下执行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 - 2018)明确,其最高设计时速不得超过 25km/h,电机功率小于等于 400W,整车质量(含电池)小于等于 55kg,电池电压小于等于 48V,并且必须配备脚踏骑行装置。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起,全国将执行(GB17761 - 2024),该标准在整车质量、脚踏规定等方面有所调整,西安也会据此对电动自行车综合管理作出相应变动。这类车属于非机动车。

(二)电动摩托车

电动摩托车归属于机动车类别,细分为轻便电动摩托车与普通电动摩托车。依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GB/T5359.1 - 2019),轻便电动摩托车的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 50km/h,电机功率不超过 4kw;普通电动摩托车的最高设计时速大于 50km/h,电机功率大于 4kw。驾驶电动摩托车上路,驾驶者必须考取相应驾驶证,车辆要悬挂机动车牌照,还需购置交强险 。

二、登记上牌规定

(一)电动自行车上牌

办理时限:车主务必在购车之日起 30 日内,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只有成功取得电动自行车号牌后,车辆才能合法上路行驶。若 30 日内尚未完成登记挂牌,可凭借购车发票等能证明车辆合法来源的凭证,临时上路行驶。但一旦满 30 日仍未登记挂牌就上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

所需材料:办理登记挂牌时,车主需携带车辆合格证(必须具有 CCC 认证)、购车发票(发票上需注明车架号)、车主身份证原件;若为代理办理,还应携带代理人身份证和车主委托书 。

办理费用:在陕西省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依照《陕西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陕公通字【2022】50 号)文件及相关行业收费标准,需收取牌证工本费 6 元 。

办理方式:目前,市民群众可拨打 122 交警热线,咨询就近的挂牌网点。全市现有电动自行车挂牌网点 215 处 。同时,也可通过 “西安交警” 微信公众号,在 “业务办理” 中的 “电动自行车业务预约” 功能,选择就近的车管所分所、交警大队现场挂牌点,预约办理电动自行车挂牌业务 。后续,西安公安交警还计划推出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及针对快递行业的便民挂牌点等登记挂牌途径,大家可关注 “西安交警” 微信订阅号获取最新消息 。

(二)电动摩托车上牌

电动摩托车作为机动车,其上牌流程与普通机动车类似。办理时,车主需准备身份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交强险凭证以及车辆购置税证明或免税凭证(部分材料可通过联网核查获取) 。首先进行线上预约,接着前往窗口办理,期间要经历车辆核验、登记选号等环节,最后缴费领证 。此外,再次强调,驾驶电动摩托车必须考取相应驾驶证,其中 F 证对应轻便电动摩托车,E 证可驾驶普通电动两轮摩托车,D 证适用于所有类型的电动摩托车 。

三、通行规则

(一)行驶速度限制

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 15 公里。虽然其最高设计时速可达 25km/h,但为保障骑行安全,上路行驶速度被限定在这一数值 。

电动摩托车:轻便电动摩托车和普通电动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时,需遵循机动车的限速规定。在城市道路中,一般限速为 40 - 60km/h,具体限速数值会根据不同路段的交通状况和标识有所变化 。

(二)载人载物规定

电动自行车:未成年人严禁驾驶电动自行车载人。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可搭载一名不超过 12 周岁的儿童,若儿童在 6 周岁以下,需坐在专门的固定座椅内 。载物方面,高度从地面起不能超过 1.5 米,宽度左右各不能超出车把 0.15 米,长度前端不能超出车轮,后端不能超出车身 0.3 米 。

电动摩托车:轻便电动摩托车不得载人,普通电动摩托车只允许搭载一名成年人 。载物规定与同类型的燃油摩托车一致,具体限制因车型而异,一般来说,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 1.5 米,长度和宽度不得超出车身 。

(三)其他通行要求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必须年满 16 周岁。骑行时,要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若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应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转弯时,需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向左转弯要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 。遇停止信号,应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通过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右转弯车辆要让相对方向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的话,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

电动摩托车:需在机动车道最右侧车道行驶;在设有主路、辅路的道路上,只能在辅路上行驶 。同时,要留意设置有摩托车禁行通行标志的路段,严格按照道路标志指示行驶 。

四、停放规定

禁止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盲道、道路交叉口、铁路道口、消防车通道以及有关部门依法划定的禁止停放区域内停放电动自行车 。在城市道路上,相关部门会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市民应将电动车停放在规定区域内 。对于小区内的停放,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工作,有条件的小区应设置专门的电动车停车棚或停车区域 。例如,西安部分新建小区在规划建设时,就充分考虑了电动车停放需求,在地下非机动车停车库设置了集中停车区域;一些老旧小区也通过改造,增设了电动车停车棚 。

五、车辆改装限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实施以下行为: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信息与实物不一致,或者配备的蓄电池、控制器、充电器等关键零部件与产品合格证信息不一致的电动自行车;改装或者改动电动自行车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改装或者拆除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使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拆除电动自行车车速提示音装置;擅自加装遮阳(雨)伞、车篷、车厢等改变电动自行车外形结构影响驾驶安全的装置;其他非法销售、加装、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若违反这些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

六、特殊情况规定

(一)超标电动车管理

在陕西省规定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内(原过渡期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后延长三年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悬挂电动自行车过渡期临时号牌的车辆按照电动自行车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过渡期结束后,情况分为三种:一是符合摩托车登记挂牌条件的车辆,须登记挂牌,驾驶人考取相应驾驶资格后,按照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关于摩托车方面的规定行驶;二是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车辆,按照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在非机动车道内按规定行驶;三是无法登记挂牌的非标车辆,禁止上道路行驶,市民群众可按照西安电动自行车更新替代补贴政策对车辆进行更替 。

(二)托运电动车规定

如果您需要托运电动车,无论是通过物流托运还是铁路托运,都有相应要求。一般来说,物流托运时,需将电动车妥善包装,防止运输过程中受损,部分物流企业可能还会要求拆除电池或对电池进行特殊防护处理,因为电池属于易燃易爆物品 。铁路托运电动车,同样要确保车辆包装符合规定,且要按照铁路部门的流程办理托运手续,可能需要提供车辆购买凭证等相关材料 。在托运前,建议您提前咨询具体的托运公司或铁路部门,了解详细的托运要求和流程 。

(三)地铁携带折叠电动车规定

西安地铁对携带折叠电动车有明确规定,折叠电动车必须折叠后符合行李携带尺寸要求,即长宽高之和不超过 1.8 米,重量不超过 30 公斤,且在安检时通过检查,才能携带进站乘车 。若折叠电动车尺寸或重量超出规定,或者在安检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将不允许携带进站 。

七、违规处罚

违反电动车相关规定,将面临不同程度的处罚。例如,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置,可能会面临罚款等处罚 ;驾驶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除了责令恢复原状,还会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罚款 ;若因电动车违规停放,影响道路通行或消防安全,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消防救援部门等将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处理 。具体的处罚标准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西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