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7月1日起,广东省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备案手续。具体办理方式如下:
办理途径:企业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进入工商注册所在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上服务窗口,或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提出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备案申请。
办理要求:企业提交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等信息材料后,备案部门会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手续,并核发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企业取得资质证书后,即可承接施工劳务作业。
办理广东劳务资质需准备的材料可能包括(具体要求建议查阅当地相关规定或咨询主管部门):
《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备案申请表》;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扫描件;
企业最新提档章程;
50名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技工证书并录入实名制管理平台为准;
经营办公场所证明,包含产权和租房合同;
企业承诺书;
三类人员(2A、2C)和两名特种工的相关证书,用于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另外,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实行备案后改为颁发电子证书,不再颁发纸质证书。电子证书纳入省电子证照系统统一管理,有关电子证书的样式和使用管理要求,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备案)电子证书的通知》执行。企业已取得的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也可直接提出备案申请换发为电子证书。
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会有差异,建议在办理前详细咨询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确保顺利完成资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