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补缴分为单位补缴和个人补缴,具体办理方式如下:
单位补缴
所需材料:填写并盖章的《深圳市企业员工和个人补(退)社会保险费申请表》;补缴时间段的公司员工工资表;补缴时间段的财务记账凭证;个人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原件;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步骤:
准备材料:单位根据员工工资收入情况填写补缴申请表,并准备上述所需材料。
提交申请: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进入单位网上服务系统,在 “社保业务办理” 模块中选择 “社保补缴申报”,按系统提示录入补缴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提交补缴申请。也可携带材料前往单位所在辖区的社保机构征收窗口办理补缴手续。
审批与缴费:社保经办机构对用人单位提交的补缴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核,补缴事项的审批工作通常需要 60 个工作日完成。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可在网上完成社保费用的补缴,或按照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的方式进行缴费,一般通过银行托收方式缴纳应补交的社保费用。若审批未通过,社保机构会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注意事项:单位补缴的险种仅限养老保险,补缴金额按补缴时间段的底薪标准计算,通常为底薪的 18%。
个人补缴
适用对象:通常情况下,个人无法随意补缴社保,但符合以下特定条件的深户人员可以进行补缴:个人未按时缴纳社保费,符合深圳市相关政策规定可以补缴的;2011 年 7 月 1 日前办理参保登记且之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年限不足 15 年的深户人员,可申请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养老保险费。非深圳户籍个人需通过单位协助补缴。
所需材料:户口簿、身份证、社保卡(如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补缴时间段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工资表、财务凭证等)。如属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补缴的,还需提供退休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步骤:
准备材料:个人根据要求准备上述材料。
提交申请:深圳户籍个人携带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办理补缴手续,领取并填写《深圳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非深圳户籍个人需联系原工作单位,通过单位协助办理补缴。
审批与缴费:社保经办机构对个人提交的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补缴条件,审批时间一般为 60 个工作日。经审核符合补缴条件的,个人需缴纳补缴费用,包括本金及利息,可通过现金、银行转账、POS 机刷卡等方式缴纳。
社保补缴政策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建议在办理补缴手续前,先拨打深圳社保服务热线 12333 进行咨询,以获取最新、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