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医美签证怎么办理

台湾医美签证自 2019 年暂停办理后至今仍未开放常规的健检医美签证。截至 2024 年 10 月,当前只有国际医疗交流入台证可供有真实医疗需求的人申请。办理步骤如下:

确认医疗需求:首先确定您需要就诊的疾病是否属于规定的 28 项指定疾病,需提供就诊单和主要症状,由相关机构咨询医师确定能否办理。

网络会诊:如果符合办理条件,会安排网络会诊,医师会提供诊疗方案和给出医疗费用。客户同意此医疗方案后可进入申请流程。

准备申请材料:

基本资料:

申请书:于台湾移民署相关线上申请系统进行申请人资料登录。

大陆地区居民身份证(或尚未取得居民身份证之未成年申请人的大陆地区常住人口登记卡)及其他足资证明身份文件。

最近二年内二寸白底彩色照片,应与所持居民身份证、通行证能辨识为同一人。

财力证明文件(三选一):

有相当新台币二十万元(相当于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之银行或金融机构开立存款期间达一个月以上的存款证明或最近一个月内账户流水单(须盖有银行或金融机构章戳)。

有大陆银行或金融机构开立核发金卡等级以上信用卡(如金卡、白金卡、无限卡之证明文件,或信用卡彩色扫描电子档)。

经海基会验证的年工资所得相当新台币五十万元(相当于人民币十二万五千元)以上的薪资所得证明文件(如公司开立并加盖公司章戳的薪资证明)。若代申请的医疗机构最近六个月内未被扣缴保证金或未经主管机关予以处分,所附年工资所得证明文件不须经海基会验证。

其他材料:

如果有随行的直系血亲及配偶,应检附经海基会验证与申请人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如出生证明、结婚证书、公安开立并盖有章戳的亲属证明或同户者的全户户口簿)。

健康检查或医学美容服务计划书。离台后六个月内再申请来台者,需附医疗机构说明书。

申请人在第三地区,应另检附第三地区再入境签证、第三地区居留证,或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

若由旅行社代为送件,应附委托书。

医疗机构制发的收款收据:收据所载大陆地区人民接受健康检查或医学美容的金额,应符合相关规定。

提交申请并缴费:由医疗机构以网络身分凭证或帐号密码至台湾移民署相关线上申办系统申请,医疗机构核对申请人应备文件无误后,将规定的应备文件正本扫描为电子档,上传至线上系统,经审核许可并完成缴费后,即可下载健检医美入出境许可证电子档。

获取证件:可以选择由医疗机构下载健检医美入出境许可证电子档列印后寄送申请人持凭入境,也可由医疗机构下载入出境许可证电子档并传送申请人,由申请人自行列印入出境许可证。

需要注意的是,整个申请过程的审核期间为二个工作日(四十八小时,不含节假日;如退(补)件,审核期间重新计算)。并且相关政策和办理要求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变动,建议在申请前咨询专业的签证服务机构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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