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郸城双女户怎么办理

河南郸城双女户办理相关内容如下:

办理条件

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1973 至 2001 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现存两个女儿。

1933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年满 60 周岁。

未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办理材料

夫妻双方及女儿的身份证、户口本。

结婚证;如离婚或再婚者,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

双女户证明。

农业户口证明。

夫妻双方二寸免冠照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实施以后有收养行为的,应提供收养证。

各级计生部门出具的结扎证明、皮埋证明、放环证明或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门出具的不需要及不适宜落实长效节育措施证明。

若为单亲家庭,还需提供离婚证、丧偶证明。

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并提交上述所需材料。

村级审核公示:村委会收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和家庭情况进行初步核实,确认无误后在村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一般不少于 7 天。

乡镇复审:公示无异议后,村委会将申请材料上报至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的人口和计生办进行复审。

县级审批:乡镇复审通过后,将材料报至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家庭即可认定为双女户,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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