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离婚怎么办理

河南周口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具体办理方法如下:

协议离婚

准备材料:

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确保身份证在有效期内。

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及复印件,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卡或相关证明。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需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双方各 2 张 2 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提交申请: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等相关表格。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审查与发证:冷静期届满后 30 日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诉讼离婚

准备材料:

起诉状,需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

原告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结婚证及复印件,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

涉及子女抚养问题的,需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

涉及财产分割问题的,需提供相关财产证明,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

其他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或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

提起诉讼: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等特殊情况,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审理与判决: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安排开庭时间,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经调解无效,若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问题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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