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儿童办理残疾证的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儿童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若儿童没有办理身份证,可用户口簿代替。
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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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力残、精神残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如能证明监护关系的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提交申请:由监护人携带上述材料,到儿童户籍所在的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也可通过当地残联的线上服务平台进行申请,具体方式可咨询当地县级残联。
残疾评定:申请人携带填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到指定医院进行评定。0-6 岁儿童一般到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评定。指定评残医院会对申办残疾人证的儿童进行残疾评定,按照残疾标准作出明确的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结论,填写评定表并加盖公章。
公示审核: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者,在儿童户口所在的村(社区)公示 5 个工作日,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县级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并在 10 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发放证件: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由县级残联填写打印残疾人证相关信息,并在批准残联栏内加盖公章、在持证人像上加盖钢印。县级残联将残疾人证发放给申请人,也可根据申请人意愿选择邮寄等方式送达。
不同地区可能存在一些细微差异,建议在办理前先咨询当地县级残联,以确保准备齐全材料并按正确流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