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残疾证迁移怎么办理

天津残疾证迁移的办理流程如下:

迁出

准备材料:残疾人(或法定监护人)需携带残疾人证、户口簿、持证残疾人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

办理迁出手续:持上述材料到原户籍所在地发证街镇残联办理迁出手续。迁出地街镇残联会为残疾人开具《残疾人证迁移单》,并在迁出残疾人的《残疾人证》备注栏中注明迁出日期并加盖公章。同时,将《残疾人证申请表》《残疾评定表》等原始档案材料全部随《残疾人证迁移单》转出,档案要密封并加盖公章。原发证街镇残联在全部办结迁出手续后,会及时在残疾人证管理系统中注销。

迁入

市内迁入:残疾人(或法定监护人)凭原户籍所在地街镇残联出具的《残疾人证迁移单》和转出的《残疾人证申请表》《残疾评定表》等原始档案材料,到新户口所在地街镇残联登记入档,填写《天津市残疾人基本状况登记表》。迁入地街镇残联会将迁入残疾人的《残疾人证》收回,交送至新区残联,并重新填发新《残疾人证》,证号不变。同时,将《天津市残疾人状况登记表》和转来的档案材料中的相关材料一同录入、扫描至残疾人证管理系统中。

跨省市迁入: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提供全部的原始资料,资料齐全的直接办证。如原始资料不完整,则按照天津市的相关实施细则重新申请办理。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