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残疾证迁移的办理流程如下:
开具迁移证明:残疾人需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迁移证明,到原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开具残疾人证迁移证明。同时,残疾人户口迁出地县级残联要及时将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的相应信息标注为迁出状态。
准备迁入材料:通常需要准备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3 张两寸白色背景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原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若申请人为智力、精神残疾和未成年的,还需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办理迁入手续:携带上述材料及迁出地残联转出的残疾人证申请表、评定表等档案材料,到户籍迁入地县级残联登记入档。迁入地县级残联依据迁移证明,在残疾人证备注栏中注明残疾人证迁移日期并加盖公章,同时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完成迁入工作。
特殊情况处理:迁入地残联对原残疾评定有异议的,可要求在迁入地当地重新进行残疾评定。
此外,残疾证迁移也可通过线上 “跨省通办” 专区办理。如果是陕西境内跨市、县迁移则无需居住证,若是跨省迁移则还需要提供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