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视力残疾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申请人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页和所在户口本首页复印在一张纸上,用 A4 纸竖向复印)。
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纸上,用 A4 纸竖向复印)。
3 张两寸白色背景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
若申请人为智力、精神残疾和未成年的,还需提供监护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时需提供,用 A4 纸竖向复印)。
提交申请:由残疾人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
社区初审: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接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确认。对于申请智力、精神残疾或儿童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其他情况一般需在社区进行为期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社区出具公示结果证明。
残疾评定:申请人携带申请表、评定表、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相关病例资料到指定残疾评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视力残疾评定一般需提供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视力检查结果以确定级别。定点医院评定医师会按照残疾标准作出明确的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结论,如实填写评定表,并签字加盖印章。
审核批准:残疾评定和社区公示结束后,将所需资料统一递交至街道残联,街道残联集中递交至县级残联。县级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并在 10 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将残疾人证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基础信息库,填写打印残疾人证相关信息,并在批准栏内加盖县级残联公章、在持证人像上加盖县级残联钢印;评定结论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不予办理。
发放证件:县级残联发放残疾人证,并将申请表、评定表、公示结果等相关材料存档、长期保存。通知监护人或本人携带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前往户籍所在的街道残联领取残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