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餐饮卫生许可证(现称为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般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办理条件: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需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办理流程:
准备好上述材料。
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现场核查。
符合条件的,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办理时间:一般在 20 个工作日内。
例如,如果您的餐饮场所面积较大或者经营的食品种类较为特殊,可能需要更详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说明。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和办理时间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办理之前,建议您咨询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获取最准确和最新的办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