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扬州办理分时电价的方式如下:
若已实名制,用户可携带缴费卡及与缴费卡户名一致的身份证件,到供电营业厅申请办理峰谷分时电价。若非本人办理,还需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及户主 出具的委托书。
如本人不方便到营业厅办理,也可以下载“网上国网”app,通过线上办理相关业务。具体步骤为:打开网上国网 app,点击【峰谷电变更】进入峰谷电变更模块,输入需要办理的用电户号,点击“确认添加”;按界面提示上传有效身份证,上传成功后点击“开始办理”;确认户名、户号、地址等信息的正确性,勾选确认并阅读《居民峰谷电变更业务办理须知》等,点击开通峰谷电,即可完成申请。
另外,分时电价一经开通,一年内不得取消。居民分时电价峰谷时段及收费标准如下:
谷时:21:00—次日8:00,电价0.3583元/度;
峰时:8:00—21:00,电价0.5583元/度。
需要注意的是,分时电价是由可执行峰谷电价区域内的居民用户自行选择开通,一般不默认开通峰谷分时电价。如果你不知道自己家是否已经开通分时,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国网江苏电力”进入“月度账单—电量电费”界面,或者进入网上国网 app 的“电费账单”界面查询,如果可以看见峰、谷电量电费显示,就表示成功开通了分时电价;如果只有一行,则可按上述方式申请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