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办理个体营业执照的流程大致如下:
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可以通过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或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所办理。准备《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以及相关人员的身份证件(如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需提交身份证件及身份核证文件;台湾居民需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如果是家庭经营,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应当同时备案。
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包括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经营场所证明一般指产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为自然人的应亲笔签字,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申请设立的,提交电子商务平台出具的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许可项目审批文件则仅限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情况。
受理审核:登记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对于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会予以受理。除当场予以登记的外,登记机关会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个体工商户登记范畴的,登记机关会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登记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填写申请材料核查情况报告书。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领取营业执照:对于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机关会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你也可以登录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http://scjgj.beijing.gov.cn),点击“办事服务-便民服务-登记注册-告知单”模块,通过“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一次性告知单”查询更详细的办事指南。
办理个体营业执照通常是免费的,但可能会涉及一些费用,如刻章费用等。具体费用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另外,“e 窗通”服务平台目前正在升级改造,系统尚不稳定,办理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11616611。同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已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登记机关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查,若不符合要求会做退回修改处理。请根据登记机关反馈的修改意见,对退回的业务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也可以中止原申请业务重新填报后提交。
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的工商所或相关登记机关,以确保准备的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并了解当地的具体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