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残疾证的办理方式如下:
申请人可通过北京市残联官方网站(http://www.bdpf.org.cn/)、“北京残联”微信公众号或“北京残联”小程序申请办理残疾人证。以网页版(北京市残联官方网站)为例,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注册:申请人进入北京市残联官方网站,在导航栏“服务平台”点击“残疾人证”服务。跳转后,点击左上角“个人登录”进入“北京市残疾人服务管理平台”注册(以下简称网上平台);
申请:申请人登录网上平台后,在“个人中心”一栏点击“我要申请”。跳转后在“残疾人证办理”一栏点击“在线办理”,填写申请表,保存后提交。申请人通过“北京残联”微信公众号“微服务”专栏或“北京残联”小程序申请的,注册登录后,在“残疾人证”板块“办理残疾人证”一栏点击“在线办理”,按照提示填写申请表后提交;
核验:街道(乡镇)残联对申请人填报信息进行核验,通过后,申请人会收到短信提醒;
预约医院:核验通过后,申请人登陆网上平台,进入残疾人证“在线办理”。点击“选择医院”,选择对应的评定医院及评定时间并保存,预约成功后,申请人可在网上平台打印出《残疾评定表》和《告知书》,同时会收到短信提醒。需根据《告知书》要求,按时到医院进行评定。如调整时间,需根据网上平台或短信提醒的“改约规则”及时进行改约。如连续改约3次以上,3个月内不可重新预约或改约。申请人打印的评定表必须是信息齐全、带有系统照片的版本,如信息不全或有其他问题请联系街乡残联;
残疾评定:申请人完成预约后,务必根据《告知书》要求,准备本人的病历材料、身份证、社保卡及残疾人证申请表等评定材料,并按照预约日期到医院进行评定。评定完成后,申请人须将《评定表》留在医院,由工作人员录入系统。现场不公布评定结果,如办理成功会收到短信通知或残联电话通知。申请人可随时登陆网上平台查看进度;
公示审批:申请人评定通过后,在社区(村)进行公示,区残联根据公示结果进行审批。对于不符合实际情况的,群众有权向区残联进行举报。申请人对评残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十个工作日内联系户籍街乡残联,并提出复评申请;
制证发证:相关部门制证后,有两种发证渠道。一是申请人自费的,会直接邮寄到申请人预留的地址;二是免费的,会邮寄到街道(乡镇)残联或社区(村)服务中心,由工作人员联系发证。
申请人可以随时登陆“北京市残疾人服务管理平台”查看相关流程进度,或打电话向户籍地所在残联咨询(户籍地残联办公电话可在“北京残联”微信公众号“微服务”专栏“残疾人证”板块查询)。在办理残疾人证时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老师咨询热线:010-63586746。
北京残疾证的办理条件为:具有本市户籍的残疾人证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
所需材料通常包括:
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及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提交:监护人证明材料(政府部门核发,纸质)(正本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未在公安局数据库获取到二代身份证照片的,提交:证件照电子版(申请人自备,电子)(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