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转到外地怎么办理

北京社保转到外地,主要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转移,以下是具体办理流程:

养老保险转移

开具缴费凭证:参保人可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入 “个人权益记录” 栏目,点击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按系统提示输入个人信息提交申请后,下载并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也可前往原北京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等材料,向工作人员说明要办理养老保险转出手续,领取并填写申请表,由工作人员开具缴费凭证.

提出转移申请: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审核与接收: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 15 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向北京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办理转出手续:原北京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 15 个工作日内,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办理基金划转手续,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和统筹基金按规定划转部分转至接收地社保经办机构,并将《信息表》传送给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完成转移接续: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 15 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并将办结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医疗保险转移

申请转出 :

网上申请:申请人打开 “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单位在 “单位登录” 模块登陆,个人在 “个人登录” 模块登陆,选择 “网上经办”-“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出申请” 模块,选择转入地,申请转出业务 。

窗口申请:申请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前往各区经办机构转移接续办事窗口提出业务申请,由本地经办机构办理转出申请。

经办机构操作:北京的医保经办机构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生成《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同步上传到医保信息平台,如果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

转入地办理: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后,如果有个人账户资金一并到账的情况下,在确认相关信息无误后,5 个工作日内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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