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包头离婚手续的办理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具体如下:

协议离婚

申请

准备材料:双方需准备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现役军人需提供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提交申请: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 30 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 30 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审查:冷静期届满后 30 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男女双方各 2 张 2 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

诉讼离婚

准备材料:原告需准备好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起诉状等相关材料。起诉状要详细写明诉讼请求,如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的诉求等,同时要清晰阐述事实与理由,例如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情况等。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向法院起诉:把准备齐全的材料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通常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登记地的基层法院。

法院受理:法院收到材料后会认真审查,若符合立案条件,会在七日内完成立案,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告知相关诉讼事项和要求。

调解:法院有可能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若调解成功,会出具调解书,双方婚姻关系就此解除。

开庭审理:若调解不成,法院会安排开庭。在庭审中,双方需进行举证、质证等环节,以维护自身权益。

判决: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若判决准予离婚,待判决书生效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当事人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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