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二级残疾证需要先准备相关材料向残联提出申请,再到指定医院进行评定,最后由残联审核、审批和发放证件,具体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需准备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病历卡(就诊卡)、二寸免冠近照等材料。如果是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或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还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提交申请:向所在区的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评定表。对于农村籍和城镇无业人员,需持村(居)委会介绍信到户口所在乡镇残联审核登记盖章,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县残联办理;对于城镇职工,由所在单位工作人员带领,持单位介绍信及相关材料到县残联办理。
残疾评定:申请人凭申请表到指定医院进行残疾评定。专业医生会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依据《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 GB/T26341 - 2010)等相关标准进行检查和评估,填写评定表,并签字盖章。
初审:评定完成后,区残联将统一到评定医院领取评定表,并根据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和医院的评定结果进行初审。
审核备案:初审无误后,区残联将评定表相关信息录入数据库,并打印残疾人证相关信息,连同申请表、评定表等材料一并报市残联审批备案。
领取证件:备案成功后,申请人等待通知,前往指定地点领取残疾证。
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建议事先咨询当地残联或相关部门,以确保准备齐全材料,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