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社保怎么办理

北京社保的办理方式因参保人群体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主要群体的办理方法:

在职员工

由所在单位统一办理。单位在员工入职后,会按照规定准备相关材料,如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等,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通过网上申报系统为员工办理社保参保登记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

线上办理:进入北京市政务服务网,选择 “灵活就业服务”,按网站提示登录。选择 “险种”(养老、失业、医疗 “三险”),选择 “是否需要申领社保卡”“是否同步办理个人就业登记”,填写个人信息、就业情况等信息,其中涉及委托代发行信息、缴费工资(基数),可根据个人情况在规定区间内填写,目前缴费基数在 6326 元至 33891 元区间,每年会调整。确认填写信息后,可在个人中心查看进度,之后按期查缴费用即可。

线下办理:可前往各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各街镇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城乡居民

线上办理: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在搜索栏搜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选择 “网上办理” 进入开始办理;也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百度 “京通” 小程序,搜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开始办理。

线下办理:此事项为北京市通办业务,由各区社保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保中心、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提供帮办及操作指导。

港澳台居民

在内地(大陆)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依法聘用、招用的港澳台居民,由用人单位持港澳台居民有效证件,以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在内地(大陆)依法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港澳台居民,按照注册地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注册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在内地(大陆)灵活就业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按照居住地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居住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居住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外国人

用人单位依法招用的外国人,应当自办理就业证件之日起 30 日内,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受境外雇主派遣到境内工作单位工作的外国人,应当由境内工作单位按照前款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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